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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

来源:www.dayawan.gov.cn 时间:2022-07-08 09:55:12 查阅:106

一、主要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(含食品添加剂、保健食品、酒类食品等)药品(含化妆品、中药、民族药、医疗器械等)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、措施,经批准后监督实施。

(二)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;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及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;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,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,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。

(三)负责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并监督管理。

(四)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,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,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;负责处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。

(五)负责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工作。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,负责市场交易(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)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;负责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;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、企业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,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;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、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;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,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;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、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与监督管理;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。

(六)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,规范合同行为;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;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;监督管理拍卖行为。

(七)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;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,推荐省、市著名商标;依法保护特殊标志、认证标志;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广告业发展,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。

(八)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。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,组织、协调、实施质量强区有关工作,推进名牌带动战略;监管产品防伪工作。

(九)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。负责产品强制检验、风险监控、监督抽查工作;协助做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;按分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,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。

(十)承担标准化工作。推进技术标准战略,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,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,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。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;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,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;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。

(十二)负责管理认证工作。负责组织实施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、审查认可、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;依法实施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工作;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机构,规范市场认证行为,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合格评定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。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;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,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;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。

(十四)负责食品生产、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。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,贯彻落实省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、重大整顿治理方案;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;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。

(十五)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、分类管理制度。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依法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,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。

(十六)监督实施保健食品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;组织实施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、不良反应监测。

(十七)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动食品药品快筛快检体系、电子监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。

(十八)加强基层监管力量,完善基层监管体制,构建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;领导和管理派出机构的工作,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;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。

(十九)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宣传、教育、信息发布、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。

(二十)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;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;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;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;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。

(二十一)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、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。

(二十二)承办区委、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机构设置

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,均为正科级建制,派出机构3个,均为副科级建制。

(一)办公室

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档案、资料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督办、政务公开。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全局性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承担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财务、后勤、政府采购、固定资产、宣传、信访、纪检监察、政务公开、新闻发布、舆情、网络问政、信息报送、综合性材料撰写等工作。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工作,指导本单位装备配备工作。负责干部人事、聘用人员、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,制定干部培训、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工青妇、退休人员工作;负责个私协和市场主体党建工作,挂党办牌子。

联系电话:0752—5566326

(二)政策法规科

拟订市场监管计划,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有关政策、措施和规范性文件;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;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、复核和听证工作;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;承担法制宣传、培训工作;统筹协调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,组织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56759

(三)行政审批服务科

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、审核、备案工作;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的制度和办事流程;承担企业登记注册和年度报告工作;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和注册信息的分析和公开工作;承担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;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;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;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;组织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66322、0752-5566323

(四)应急与综合协调科

负责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宣传、政务公开、教育、对外交流与合作;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;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;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,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,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;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,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,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承担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收集、上报本地市场监督管理有关信息,统一发布信息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56758

(五)消费者权益保护科(举报申诉中心)

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、办法并组织实施;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,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,调解消费争议;负责宣传消费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。负责完善申诉举报网络,统一受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、申诉、举报处理工作;负责对申诉、举报事项进行受理、分流、转办、督办、反馈、答复,以及统计、分析、发布申诉和举报情况,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66315

(六)市场秩序管理科

拟订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,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,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,营造公平竞争环境;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,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;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、企业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,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;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;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,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;组织监管市场广告活动;承担经纪人、拍卖行为管理工作;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;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,规范合同行为;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66329

(七)质量计量标准化科

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;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、设立质量奖励制度;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;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;依法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;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、鉴定工作;承担产品质量监督、认证监管相关工作。组织制订、修订有关地方标准;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;指导企业应对国(境)外技术性贸易措施;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,监督管理商品编码工作。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;管理计量器具,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;监督管理商品量、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;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、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;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;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91390

(八)企业监督管理科

拟订企业监管管理及信用分类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,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;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,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;负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和使用;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;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信息征集整合与公示,指导办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,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市场主体信用预警服务;完善信用约束机制,推进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制度,组织打击、约束失信行为;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。统筹协调全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;研究制订全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,承担全区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和指导、督办、考核工作;承担对流通领域有关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,建立并实施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、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、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;组织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、体系、制度及机制建设;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有关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91399

(九)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

承担特种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、改造、维修、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、监督工作;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;监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、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;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63399

(十)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

拟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、办法,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;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承担食品强制检验和抽查工作;承担食品生产、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状况调查、监测工作;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56750

(十一)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

依法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相关管理规范;监督国家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的执行;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;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、办法和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;监督管理特殊药品;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;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;开展药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;承担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56752

(十二)稽查大队

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;查处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市场中的垄断、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、商业贿赂、商标侵权、违法广告、无照经营、合同欺诈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;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;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、计量、质量、特种设备等法律、法规的行为;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(商品)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;依法对食品药品进行市场整治,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;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;组织办理上级部门交办、转办的案件;指导基层市场监督执法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52-5566335

(十三)派出机构

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3个,分别为澳头、西区、霞涌市场监督管理所,名称规范为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澳头(西区、霞涌)市场监督管理所”,均为副科级建制,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,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,商品抽样检测工作以及涉及相关行政许可、注册登记类现场验收工作。

联系电话:澳头所(0752-5573315)、西区所(0752-5556323)、霞涌所(0752-5582315)

三、联系方式

办公地址: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中444号

联系电话:(0752)5566326

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上午:8:30-12:00;下午:2:00-5:30)法定节假日除外

电子邮箱:scjgj@dayawan.gov.cn

邮编:5160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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